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2〕30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要求,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生实习管理工作
各教学单位进一步落实关于实习管理的文件要求,组织本部门教师认真学习领会《通知》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结合当前实际,再次梳理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教学内容,从制度层面加以引导规范,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并按《通知》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学生实习管理的主体责任
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学生实习管理的主体责任,对学生实习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紧抓实习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坚决消除实习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与隐患。各教学单位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确保《通知》中针对实习关键节点明确提出的1个“严禁”、27个“不得”执行到位。严格学生实习纪律,切实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检查,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各教学部门要强化应急管理,建立针对实习舆情风险的处置预案,对发现的违规实习行为要立即核查,妥善处理。
三、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安排
教务处
2022年5月20日
附件
安徽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