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自查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2-05-20浏览次数:234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2〕30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要求,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生实习管理工作

各教学单位进一步落实关于实习管理的文件要求组织本部门教师认真学习领会《通知》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结合当前实际,再次梳理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教学内容,从制度层面加以引导规范,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并按《通知》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学生实习管理的主体责任

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学生实习管理的主体责任学生实习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紧抓实习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坚决消除实习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与隐患教学单位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确保《通知》中针对实习关键节点明确提出1个“严禁”、27个“不得”执行到位。严格学生实习纪律,切实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检查,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各教学部门要强化应急管理建立针对实习舆情风险的处置预案对发现的违规实习行为要立即核查,妥善处理。

三、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对照《通知》文件精神,对本部门的学生实习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含《通知》文件的宣传动员、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自查整改、考察评估和经验总结四个方面。自查报告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请于5月25日下班前报送到教务处徐若男,电子稿发送至1719418035@qq.com。

教务处

2022年5月20日

附件

安徽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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