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2020年度高等教育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9-28浏览次数:617

各部门:

为做好学校2020年度高等教育统计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20〕136号)精神,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部门

党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财务处、教务处、团委、基础教育部、网络信息中心、图书馆等部门。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9月29日16:00前填报部门需指定1名部门填报人,并报送其相关信息(含姓名、手机号码、QQ号码)至办公室翁畅平处(电话:64200559,QQ:115353083)。10月14日16:00前发送填写统计报表电子版至邮箱changpingweng@163.com,纸质版需数据填报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14日下午下班前送至党政办公室。

三、统计指标

1.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至第二年的8月31日。

2.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二、三、四年级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2020级新生由于各校报道时间不同,以学年初到校学生数计算。

3.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四、统计工作说明及要求

1.附件1为2020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2为2020年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调查表解释说明,附件3为2019年度最终上报教育厅、教育部的数据,供各部门参考。附件4为2020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填报表。附件材料将直接私发给填报部门负责人。

2.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是国家监测学校办学条件和进行评估的重要指标,也是学校决策的重要依据。填报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统计,指定专人负责本次统计工作;填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客观、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

 

 

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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